7 月 31 日,广电总局正式发布《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》,2026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。这不是又一份”通知提示”,而是把过去零散的治理要求,系统化成一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专门规章。野蛮生长,真要结束了。
一类二类三类,双维度写入部门规章
最大突破:把「投资额度 + 题材」双维度分类正式写进规章。一类(大额投资或政治/军事/外交等特殊题材)拍摄前备案公示、成片经省级以上审核拿《发行许可证》才能上线;二类省级审核;三类(小额一般题材)简化为平台播前自审、标注节目编号。把备案改平台自审,小微创作者的灵活度反而保住了。
平台第一次被写进治理主体
这次把平台明确纳入治理主体:算法不得诱导沉迷、过度消费,要优化精品扶持;配套黑名单制度、创作者信用档案。生产主体以中小企业为主,平台在监管里角色更重——”自审”不代表没门槛,平台责任反而更沉。
11 条红线 + AI 每集标识
办法列明 11 项禁止内容(危害国家安全、歪曲民族历史、侵害未成年人等),并规定 AI 生成制作的微短剧,需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。听花岛总制片人说得透:这标志着微短剧告别野蛮生长,步入法治化、规范化、精品化新阶段。
圈圈说:新规不是来掐创新的,是来清沉疴的。把”重流量轻质量”的惯性掰过来,良币才不会被劣币挤走。合规之后,真正的好内容才有出路。
—— 圈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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